判决后钱给不收了怎么办
平阳律师
2025-05-07
结论:
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收钱,若通过法院执行可将款项交至法院执行账户;若未进入执行程序可采取提存方式,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并通知对方。
法律解析:
在判决生效后,若对方拒绝收钱,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。当处于法院执行阶段时,当事人联系执行法官并把执行款项交付到法院执行账户,就完成了交付义务,后续款项交接由法院按程序处理。若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,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,将应给付的钱交给公证机构,自提存之日起便视为已履行给付义务。提存后需及时通知对方,提存费用由对方承担,同时标的物意外灭失等风险也转移至对方。如果大家在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时有任何疑惑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收钱且处于法院执行阶段,可联系执行法官,把执行款项交至法院执行账户。这样做能完成交付义务,后续法院会按程序处理款项并负责交接事宜。例如在各类民事赔偿案件执行中常采用这种方式。
(2)若未进入执行程序,可采用提存方式。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并将应给付款项交给公证机构,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履行给付义务。提存后需及时通知对方,提存费用由对方承担,标的物意外灭失等风险也转移给对方。
提醒:
处理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收钱的情况需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。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通过法院执行的情况:联系执行法官,把执行款项交到法院执行账户,如此便完成交付义务,后续款项交接由法院按程序处理。
(二)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:采取提存方式,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并将应给付的钱交给公证机构,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履行给付义务。提存后要及时通知对方,提存费用由对方承担,标的物意外灭失等风险也由对方承担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难以履行债务的,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:
(一)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;
(二)债权人下落不明;
(三)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、遗产管理人,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;
(四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,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,提存所得的价款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判决生效对方不收钱,若走法院执行程序,联系执行法官,把执行款打到法院执行账户,就算完成交付,后续由法院处理款项交接。
2.若未进入执行程序,可选择提存。向公证机构申请,把该给的钱交给他们。从提存那天起,算履行给付义务。提存后通知对方,提存费用对方出,标的物意外灭失等风险也由对方担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收钱,可根据是否进入执行程序采取不同处理方式。若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,可联系执行法官,把执行款项交至法院执行账户,完成交付义务,后续款项交接由法院按程序处理。
若未进入执行程序,可采用提存方式。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,将应给付的钱交给公证机构,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履行给付义务。提存后要及时通知对方,提存费用由对方承担,标的物意外灭失等风险也由对方承担。
建议:进入执行程序时,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,确保款项准确交付。未进入执行程序提存时,严格按公证机构要求办理,保留好提存相关凭证,以保障自身权益。
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收钱,若通过法院执行可将款项交至法院执行账户;若未进入执行程序可采取提存方式,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并通知对方。
法律解析:
在判决生效后,若对方拒绝收钱,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。当处于法院执行阶段时,当事人联系执行法官并把执行款项交付到法院执行账户,就完成了交付义务,后续款项交接由法院按程序处理。若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,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,将应给付的钱交给公证机构,自提存之日起便视为已履行给付义务。提存后需及时通知对方,提存费用由对方承担,同时标的物意外灭失等风险也转移至对方。如果大家在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时有任何疑惑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收钱且处于法院执行阶段,可联系执行法官,把执行款项交至法院执行账户。这样做能完成交付义务,后续法院会按程序处理款项并负责交接事宜。例如在各类民事赔偿案件执行中常采用这种方式。
(2)若未进入执行程序,可采用提存方式。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并将应给付款项交给公证机构,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履行给付义务。提存后需及时通知对方,提存费用由对方承担,标的物意外灭失等风险也转移给对方。
提醒:
处理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收钱的情况需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。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通过法院执行的情况:联系执行法官,把执行款项交到法院执行账户,如此便完成交付义务,后续款项交接由法院按程序处理。
(二)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:采取提存方式,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并将应给付的钱交给公证机构,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履行给付义务。提存后要及时通知对方,提存费用由对方承担,标的物意外灭失等风险也由对方承担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难以履行债务的,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:
(一)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;
(二)债权人下落不明;
(三)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、遗产管理人,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;
(四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,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,提存所得的价款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判决生效对方不收钱,若走法院执行程序,联系执行法官,把执行款打到法院执行账户,就算完成交付,后续由法院处理款项交接。
2.若未进入执行程序,可选择提存。向公证机构申请,把该给的钱交给他们。从提存那天起,算履行给付义务。提存后通知对方,提存费用对方出,标的物意外灭失等风险也由对方担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收钱,可根据是否进入执行程序采取不同处理方式。若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,可联系执行法官,把执行款项交至法院执行账户,完成交付义务,后续款项交接由法院按程序处理。
若未进入执行程序,可采用提存方式。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,将应给付的钱交给公证机构,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履行给付义务。提存后要及时通知对方,提存费用由对方承担,标的物意外灭失等风险也由对方承担。
建议:进入执行程序时,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,确保款项准确交付。未进入执行程序提存时,严格按公证机构要求办理,保留好提存相关凭证,以保障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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